寶來溫泉輔導合法期 政院同意延至明年8月

更新日期:2011/05/22 08:25

高雄市寶來溫泉、不老溫泉業者的輔導合法化作業,日前由於內政部長表示應以今年底(100年
12月31日)前進入最後審查階段者為限,這讓溫泉業者憂心。行政院(莫拉克重建會)昨天邀集相關單
位與寶來溫泉業者座談,業者強烈希望輔導作業期限能再延長;交通部觀光局也在會中同意延長輔導期程至101年8月28日止。(林憲源報導)

行政院重建會邀集交通部觀光局茂管處及內政部代表與「寶來、不老溫泉地區旅館業及民宿業者」座談,當地業者包括六龜觀光休閒協會林淑惠理事長、前理事長吳崇富及寶來重建會黃和榮會長等20多名業者參加。

溫泉業者擔心的是輔導合法化期程在即但進度緩慢,寶來重建會黃和榮會長指出,政府推動溫泉合法化輔導方案,已提供相關計畫與配套措施,業者已配合辦理,並貸款持續投資,業者背負銀行借款本息還款壓力,但地方政府權責之實質行政審查作業冗長費時,請高雄市政府要加快審查作業。

出席座談會的立委鍾紹和希望行政部門體恤莫拉克風災受創業者實際困境及災後申請合法的難度,應再給予業者較寬裕時間完成合法化申請作業。同時,也應協助業者申請合法化所需價購國有財產地事宜。

交通部觀光局茂管處長吳茂盛表示就目前實際情況,同意延長合法化輔導方案期程至101年8月28日重建期程結束。,並協助推動業者合法化工作。內政部代表也表示支持交通部作法,後續將提供必要協助。

行政院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強調,溫泉業者輔導合法化專案自92年起已訂有中央地方分工事項,分別進行推動,中央應辦事項均已完成,後續行政審查執行單位為高雄市政府。重建會將督導高雄市政府,以聯合審議方式,加速審查作業。陳振川並請溫泉業者依市府審查要求,及時補正或儘速提供所需資料。